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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落实回访教育制度 做好“后半篇文章”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1-04-20

“受到留党察看、行政降级处分后,总感觉低人一等,在群众面前抬不头来,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又把我的事情况做为‘典型’,要在单位‘现身说法’我个人感觉很没有面子。”近日,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在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市司法局刘某某回访教育时,了解到刘某某的思想状况后,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等,通过宣传党纪法规,分析犯错的根源,从制度上、方式方法上研究改正措施,帮助协调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促使其转变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汲取教训,激发工作热情。

“感谢组织关心,及时为我卸包袱,我一定汲取错误教训,不断筑牢思想防线,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探索创新工作,主动作为责任担当,用实际行动弥补过错。”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肖红湘对市委政法委潘某进行回访教育时,潘某表达了对组织教育的一片感激之情。

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贯彻落实《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分人回访教育工作办法(试行)》,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认真做好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把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回访教育制度,通过走访谈话、座谈等方式,与受处分干部及其所在党委(党组)联系沟通,了解受访人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和在单位的工作表现、认识错误情况等。同时,压实所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要求一名班子成员或有关干部对受处分干部实行“一对一”帮助,深入持续地开展教育帮扶工作,不断提升“掉队者”的党性修养和法纪意识。强化回访教育结果运用,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政治表现、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把有关资料及时归入干部本人档案,努力为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营造知错改错、干事创业的优良环境和氛围,达到“回访一人、改变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