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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卫兵在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0-01-21

提升监督质效  规范权力运行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1日)

胡 卫 兵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湘潭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刚才,市委书记曹炯芳同志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市委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深化自我革命的政治担当和政治定力,聚焦突出问题,持续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尽责,敢于动真碰硬,全市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党心民心不断凝聚,全面从严治党展开新的篇章。

(一)加强政治监督,广大党员干部“两个维护”政治自觉不断增强

市委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向力力案为镜鉴举一反三,严明纪律规矩,筑牢信仰根基。市纪委监委自觉将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主动向省纪委监委、市委报告工作,深入推进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始终着眼政治生态大局,严肃查处湘潭生物机电学校等集体违纪违法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政治监督,审查调查首先从违反政治纪律查起,处理、处分首先从政治效果考量,督促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二)聚焦中心民心,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有效发挥

市委把“三大攻坚战”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市纪委监委坚决做好监督保障执行。巩固拓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成效,立案133件,处分102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天易经开区“绿心”项目违建等问题处分30人。积极助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开展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调研。召开全市平台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以省纪委监委查处的平台公司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明确底线红线,防范重大廉政风险。

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着力解决影响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顽瘴痼疾。从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举报抓起,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116件次,分类处置问题线索2238条,全市越级信访举报件大幅下降。从影响群众获得感的专项整治抓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共立案634件,处分446人,移送司法机关41人,追缴违纪资金8707万余元;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资料、食堂问题、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等专项整治,立案20人,组织处理340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坚持惩防并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始终保持惩治的利剑高悬,“零容忍”的姿态不变。紧盯三类重点人群,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腐败分子,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全市共立案1168件,结案975件,处分937人,移送司法机关41人,挽回经济损失5.4亿余元。刘伟英、陈明等一批贪腐分子被查处,外逃八年的王荃被抓获归案,在反腐败的高压震慑下,邓柯等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主动投案。全年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390件,立案55件55人,处分39人,组织处理45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先后办理了周智勇、周仕明、张议、赵杰等一批较有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深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抓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召开全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初心与背叛》警示教育片;在市直教育系统等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继续发挥“一网一微”作用,推出“家风?传承”专栏,召开廉洁家风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潜移默化中涵养莲城廉韵。

(四)持续正风肃纪,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亮剑。市委出台《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查摆问题393个,制定整改措施609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下发的文件均减少30%。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5起,处分92人,组织处理158人,专题通报曝光8批次47人。市委提拔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79名,免职不适岗、状态不佳的干部24名,组织处理问责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6名,在全市逐步营造了重担当、重作为、重实效的浓厚氛围。

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严格执行省委“约法三章”,对违反者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2起,处分113人。查处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31起,处分34人;开展“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检查,通报曝光一批单位私车公养违规行为。

(五)深化政治巡察,党内监督利剑作用彰显

强化政治监督功能,市委巡察在探索中擦亮品牌。全年共开展两轮常规巡察,覆盖25个党组织,发现问题658个,移交问题线索51件,全市巡察全覆盖率达81.05%。在全省率先开展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情况专项巡察,形成专题报告18个,一批干部被处理,一批项目进度加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等媒体推介。深刻汲取湘潭县“9.2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机动式”巡察,立行立改问题154个,10人受到免职等处分,10人被组织处理。抓好巡察上下联动,同步开展教育培训、专项巡察,“一盘棋”格局更加鲜明。

(六)坚守监督职责,精准监督成效初显

市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市纪委监委开展“一把手”廉政画像,探索建立政治生态评估制度。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提出暂缓使用和不宜使用意见11人。继续开展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569个,涉及受处分人员492人,整改到位523个,有力维护了党纪国法权威。继续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精准思维,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项监督,全年立案95件,结案88件,处分84人。

(七)对标对表推进改革,治理效能不断释放

市委高度重视纪检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当好坚强后盾。市纪委监委坚定对标对表,持续优化派驻机构设置,完成机构更名和职权授予,确保监督全覆盖。加快推进园区派驻机构改革,配齐配强湘潭高新区、经开区纪工委力量。分类推进国有企业、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向平台公司、部分高校派出纪检监察力量。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调整湘潭市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强化与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探索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留置场所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专业看护队伍,创造了湘潭看护经验,得到中央纪委、省纪委高度肯定。

(八)全面提高精准履职水平,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按照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的要求,全力锻造湘潭纪检监察铁军。突出政治机关特点,认真开展主题教育,组织集中党课,追寻红色足迹,举办文艺晚会、先进事迹报告会,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党性锤炼活动中筑牢初心使命。把全员培训作为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集中培训两次,举办廉洁湘潭大讲堂9期,培训2300多人次。强化干部内外交流、上下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王沛同志被中央纪委作为七个榜样力量之一推介,刘淑英案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十大精品案件”,5人被评为全省业务能手,全省案例论辩赛荣获佳绩,展现了湘潭纪检监察干部风采。加强内部监督,成立机关纪委,修改完善15项内部制度。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共立案4起4人,留置1起1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1人,彰显了“刀刃向内”的坚决姿态。

成绩令人鼓舞,但问题也不容忽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还没有完全压实,一些集体式违纪违法问题屡有发生,一些不敬畏、不知止的干部仍然执迷不悟,一些与作风要求相悖的行为仍有市场,一些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令人担忧,纪检监察工作尚存短板,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水平还有待提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情况下,我们必须保持十二分警醒,以永远在路上的赶考心态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大美湘潭提供坚强保障。

落实这个总要求,首先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行动指南,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找准职责定位,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始终坚守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的核心要义,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毫不动摇。要坚决扛起保障制度执行这个重大政治责任,聚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保障执行就覆盖到哪里。要坚决扛起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个重要政治任务,突出政治机关定位,把党内监督摆在首位,既要强化纪法贯通,更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首要强化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遮遮掩掩、躲躲闪闪。要坚决扛起反腐败这个重要政治使命,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各环节,把查处、教育、预防贯通起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坚决扛起强化纪检监察自我约束这个重要政治担当,带头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有权不擅权、用权不谋私,永做党的忠诚卫士。

(一)永葆初心使命,推动坚定“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做到真信真学、常学常新、细照笃行、知行合一。持续深化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加大建章立制力度,构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工作机制,作为监督检查、巡视整改、市县巡察的重点,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善于通过具体行动看政治原则、政治生态、政治担当。坚持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突出抓好对市委“五个年活动”“湘潭北进、西拓南延”以及全面脱贫和“六个全覆盖”、环境污染防治、防范重大风险、产业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进一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紧盯“七个有之”,坚决查处“两面人”“两面派”,严肃查处接天线、拉“山头”、搞“小圈子”等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二)聚焦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力护航。围绕高质量脱贫目标,严肃问责虚假式、指标式、算账式、游走式脱贫,从严查处利用考核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一季一专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加强对脱贫摘帽后政策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大数据,发挥好“互联网+监督”作用。全面推动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精准开展“惩腐打伞”。继续保持“打伞破网”的强大攻势,深挖彻查、精准打击,彻底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破除“关系网”,一查到底、除恶务尽。着眼治本功能,抓好建章立制,全面净化基层政治和社会生态。

始终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持续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教育、医疗、住房及物业管理等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落实好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抓好初信初访,推动干部下访,着力解决重复访、越级访等突出问题。

(三)蹄疾步稳深化改革,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坚定改革步伐。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双重领导”“三个为主”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工作流程再造,落实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协调。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完成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和园区等特定区域延伸任务。分类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高校、医疗机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深化改革效能。协助党委(党组)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形成党内监督合力。完善监督机构之间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打好监督“组合拳”。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推动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四)一体推进“三不”,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高悬惩治利剑,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对腐败“零容忍”的姿态毫不动摇,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以来不敬畏、不知止,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加大国有企业和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严查违规投资、违规担保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严查地方政府平台公司融资过程中的腐败问题,严查资源项目、土地规划、工程建设等领域“提篮子”“打牌子”腐败问题,严查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坚持“治病救人”方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建好用好行贿信息档案库,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继续抓好追逃追赃工作。严守办案安全底线。

深化纪律教育,坚持综合施治。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督促案发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加大纪检监察建议书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深入查找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督促相关部门健全体制机制。坚持反面警示与正面引导相结合,深挖伟人故里、红色圣地特有的资源禀赋,涵养健康向上党内政治文化,培育良好家风家教,让恢弘正气盈满大美湘潭。

(五)发挥监督专责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重点监督六大纪律、党内法规等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选人用人、“三重一大”“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落实情况,重点听取干部提拔重用、交流轮岗时群众反映情况,重点关注亲属经商办企业、与老板来往密切、信访举报多的领导干部。上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谈话提醒等措施。上级纪委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线索要及时处置,并及时报告同级党委书记。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都要将“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点。

强化日常精准监督。健全廉政档案,提高“画像”精准度,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善政治生态动态分析制度。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精准科学实施谈话函询。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把全面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抓住监督重点,管住关键少数。延伸监督触角,紧盯机关二级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学会和协会等,着力查找监管死角、制度漏洞,确保监督全覆盖。实事求是、精准规范有力问责。

(六)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作风建设成风化俗

保持一严到底的坚强定力。以“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新表现。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有序开展“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整治。健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交、交办、督办机制,加大不担当不作为、“懒散拖”、吃拿卡要等问题整治力度。以越往后越严的姿态抓作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露头就打,对违反“约法三章”的一查到底。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深挖细查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不吃公款吃老板”、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加强对《关于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着力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提振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督促各级各部门减会简文,对省委、市委加强基层建设的文件精神及配套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纠正层层“甩锅”、责任下卸行为,把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无谓忙碌、痕迹管理、过度检查考核中解放出来,更好地干事创业。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规定,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护航。加强受处分干部回访工作,让跌倒干部重整行装再出发。贯彻执行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制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七)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推进巡察高质量发展

推动政治巡察向纵深发展。紧扣“两个维护”,围绕“三个聚焦”,突出“四个落实”,保证巡察不偏向、不走样。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高质量开展两轮政治巡察,适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民生领域专项巡察,年内完成18个党组织的巡察任务。紧扣市委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巡察工作创新,把常规巡、专项巡、机动巡、点穴巡有效结合,把“回头看”“回马枪”贯穿其中,巡出震慑、巡出实效。

提升巡察成果转化水平。用好巡察成果这个“宝库”,优先办理、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健全整改日常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完善台账式、清单式管理。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检验对党忠诚的态度,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建立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和个人严肃问责。

(八)提升斗争本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传承红色基因,争当模范表率。作为伟人故里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尊崇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紧跟核心上作表率,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要带头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做制度执行的先锋。市纪委常委会要带头加强政治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抓好机关党的建设,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打造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指挥部”。

加强培训练兵,淬炼干部队伍。抓好干部培养、选任,尽快解决基层空编缺人问题。拓宽干部上下、内外交流渠道,让实干者实惠、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大兴学习调研之风,提高培训系统性、专业性、针对性。强化实战练兵,积极开展业务竞赛,做好下抽上派,让干部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

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一法两规”,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严格执行“十不准”等相关规定,严禁利用纪检监察干部身份和影响力违规办事、违规办案。进一步发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干部监督室、特约监察员作用。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坚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态度纯洁和净化干部队伍,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初心照亮未来,使命呼唤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守初心、砥砺前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大美湘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